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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文书司法鉴定书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
  1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2法鉴定意见补正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司法鉴定意见的原意。

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分类

一、笔迹鉴定
信函、票据、合同、委托书等各类文书上的书写内容、签名的同一鉴定,包括一般笔迹、左手笔迹、摹仿笔迹、故意改变形体的伪装笔迹及笔痕等。
二、印章印文鉴定
手工雕刻、挖补拼接、油印誊印、描绘、复印以及照相制版、复印转印、扫描打印等机具制作的印章印文的同一鉴定。
三、印刷文书鉴定
票据、票证、货币、信用卡的真伪识别;印刷文书的版式版别、印刷特征的分析鉴别;打印、复印、传真文书的同一鉴定。
四、污损文书鉴定
各类文书上被掩盖、涂抹、消退、添加及其他不易见的文字、图案的显现鉴定。
五、文书形成的时间鉴定
打印的合同、委托书等文书的制作标称时间与实际时间的鉴别、书写内容、签名时间的鉴定以及朱墨时序鉴定。
六、其他文书鉴定
人像鉴定、言语分析、文书材料分析等。

 

文书鉴定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文书物证的成因分析及答疑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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